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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招办提醒:加分投档作弊将被“退货”
阅读: 546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0/5/10 16: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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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招办日前发布“高招百问”,并提醒考生杜绝作弊行为,切莫弄巧成拙,贻误了自己。
对政策性加分投档,湖北省招办表示,对经审核后可加分投档的考生名单要进行层层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高考报名号、毕业中学、加分投档项目、父母姓名以及工作单位等。公示期间,发现考生享受加分投档政策的身份与事实不符的,一经举报核实后,取消其加分投档资格;公示期满后,再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当年参加普通高校录取资格;已经被录取或取得高校学籍的,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同时通知省招办。
 
来源: 中国青年报 编辑: yanzi123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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