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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8起合并本科录取批次 规范高职招生
阅读: 496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7/11/24 11: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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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向社会征求意见。《通知》规定,2018年起,将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设置本科和专科两个录取批次。 现各批次艺术(含音乐、美术)、体育类统考专业的投档,从传统梯度志愿投档模式调整为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同时,高考个人成绩只提供给考生本人,不向各地市招办、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合并本科录取批次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关于“逐步减少录取批次”的要求,结合广东省高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对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批次进行适当调整、优化,以进一步扩大考生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的选择权,引导高校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步伐,促进高校特色发展。

2018年起,将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设置本科和专科两个录取批次。批次调整合并后,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均设置一个平行志愿组,15个院校志愿数,即院校志愿数设A、B、C、D、E、F、G、H、I、J、K、L、M、N、O 15个,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录取时,本科批次三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等级要求统一调整为2C及以上;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和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本科院校自主招生、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往年的标准划定。

艺术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

2018年起,将现各批次艺术(含音乐、美术,下同)、体育类统考专业的投档,从传统梯度志愿投档模式调整为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 A、B、C、D、E、F 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各批次艺术、体育类统考专业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课和术科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以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成绩占60%),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投档时,按考生总分及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院校志愿依次检索进行投档。投出档案,由高校根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除艺术类统考专业外,其他艺术类“统+校”和校考专业各设置2个院校志愿,仍实行传统梯度志愿投档。教育部明确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统+校”、“校考”专业(含经省招生办同意提前录取的院校)的录取工作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

中职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批次实行平行志愿

2018年起,在“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录取设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两个批次,每批次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本科批次设A、B、C3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专科批次设A、B、C、D、E、F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本专科批次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设置6个院校志愿的平行志愿组

《通知》指出,广东将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推动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

高职院校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省内各高职院校安排本校不低于35%的上年度招生计划,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英三科成绩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安排在2018年春季统一填报志愿、统一组织录取。招生录取从2017年的1个院校志愿+9个院校平行志愿的方式调整为一个平行志愿组,设置6个院校志愿数。

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提前至1月份

深化高职院校招收中职生改革方面,一是将“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3”即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成绩作为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的成绩,其考试时间从2019年起调整至1月份进行,2018年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和宣传发动等工作。二是规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证书报考专业范围。增强专业与证书之间的对应性,更好地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三是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中职生招生规模。2018年,省内所有高职院校统筹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等招生方式,增加中职生招生比例。往年未面向中职生招生的高职院校,按照2017年招生总计划的10%预安排招收中职生;往年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校,按照2017年招收中职生计划20%的增量预安排。

开展“五年一贯制”招录试点

《通知》提出:继续实施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招生办法。选择10所左右高职院校,安排其中部分专业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在试点市开展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市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符合招生学校提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录取条件的考生,即可参加录取。

规范完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均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统一使用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数英三科成绩,“职业技能测试”可以使用网上联合测试成绩,也可以由院校自主命题进行测试,有特殊需求的高职院校(专业)可增加对考生的技能考核,但须提前公布;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由高职院校自行命题并组织测试。对于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专业,2018年暂停现代学徒制招生。

其他调整

音乐术科笔试实行机考:2018年起,全省音乐术科统考将《乐理》及《视唱练耳》笔试部分改为计算机考试,科目名称为《练耳与乐理》,《视唱练耳》面试部分考试内容、形式不变。

美术术科部分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2018年起,美术术科统考素描和速写科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评卷时将考生答卷录入计算机,通过辅助评价系统随机调配给评卷专家评卷。

打通“中职升本科”通道:今后,省内所有应用型本科高校原则上须安排“专插本”(即本科插班生,下同)计划。2018年,适当增加“专插本”招生计划。积极探索高职院校与本科高校协同育人的培养模式试点,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同时,开展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职生试点工作。参加改革试点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在部分应用性强、职业特色明显的专业(如艺术、护理、学前教育、职教师资等),2018年安排本年度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通过“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技能测试等方式招收中职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从而打通职业教育“中职升本科”成长通道。

中外合办专业不单独编代码招生:2018年起,普通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除经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对“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班”等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开展办学合作活动的项目不再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以上项目与本校普通专业按院校代码统一编排招生,招生计划统筹使用。招生录取时,省招生办按院校科类招生计划进行投档,如院校整体生源充足,但“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班”生源不足时,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使用。单独编设院校代码的招生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单独编码招生专业。

考生成绩只提供给本人:《通知》指出,将加强对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需要阶段性保密信息的管理。2018年起,高考成绩公布时,高考个人成绩只提供给考生本人,不向各地市招办、考生所在中学及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来源: 网络 编辑: conan01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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