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东学院
学校代码:11779
学校校址:临江校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金山校区地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文化路325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6年;专科基本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5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2.143万平方米(约合1232.145亩),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2.7155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6平方米;生师比15.3:1;专任教师103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3%,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3.5%;教学仪器设备值1.05255亿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501.3元;图书馆纸制图书126万册、生均图书77.8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辽东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认真把握宏观政策,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秉承“转型发展、重点突破、提高质量”的发展方针,着力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快改革和创新,紧密围绕辽东学院转型发展、建设应用技术大学的发展目标,按照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配坚持向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专业倾斜;坚持应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优先;坚持与高等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密联系。
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各省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往年招生录取报到情况、学龄人口和各地生源变化情况、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确定分省计划,分专业计划根据辽东学院办学条件、招生就业情况、专业评估评价等情况确定,主要满足符合产业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质量高、贡献力强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专业。
辽东学院不安排本科预留计划。
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英语授课,其它语种慎报;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一)本科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
门类
|
备注
|
1
|
020102
|
经济统计学
|
四年
|
经济学类
|
经济学
|
|
2
|
020202
|
税收学
|
四年
|
财政学类
|
经济学
|
|
3
|
020301K
|
金融学
|
四年
|
金融学类
|
经济学
|
|
4
|
020304
|
投资学
|
四年
|
金融学类
|
经济学
|
|
5
|
020401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四年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
|
|
6
|
020402
|
贸易经济
|
四年
|
经济与贸易类
|
经济学
|
|
7
|
040107
|
小学教育
|
四年
|
教育学类
|
教育学
|
师范类
|
8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四年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文学
|
师范类
|
9
|
050102
|
汉语言
|
四年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文学
|
|
10
|
050103
|
汉语国际教育
|
四年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文学
|
师范类
|
11
|
050201
|
英语
|
四年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文学
|
兼招师范类
|
12
|
050207
|
日语
|
四年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文学
|
|
13
|
050209
|
朝鲜语
|
四年
|
外国语言文学类
|
文学
|
|
14
|
070101
|
数学与应用数学
|
四年
|
数学类
|
理学
|
师范类
|
15
|
070502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四年
|
地理科学类
|
理学
|
|
16
|
070503
|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
四年
|
地理科学类
|
理学
|
|
17
|
071002
|
生物技术
|
四年
|
生物科学类
|
理学
|
|
18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四年
|
机械类
|
工学
|
|
19
|
080301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四年
|
仪器类
|
工学
|
|
20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电子信息类
|
工学
|
|
21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四年
|
计算机类
|
工学
|
|
22
|
080903
|
网络工程
|
四年
|
计算机类
|
工学
|
|
23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四年
|
土木类
|
工学
|
|
24
|
081301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四年
|
化工与制药类
|
工学
|
|
25
|
081601
|
纺织工程
|
四年
|
纺织类
|
工学
|
|
26
|
081602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四年
|
纺织类
|
工学
|
|
27
|
081701
|
轻化工程
|
四年
|
轻工类
|
工学
|
|
28
|
090102
|
园艺
|
四年
|
植物生产类
|
农学
|
|
29
|
090105
|
种子科学与工程
|
四年
|
植物生产类
|
农学
|
|
30
|
090301
|
动物科学
|
四年
|
动物生产类
|
农学
|
|
31
|
090401
|
动物医学
|
四年
|
动物医学类
|
农学
|
|
32
|
101101
|
护理学
|
四年
|
护理学类
|
理学
|
|
33
|
120102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四年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工学
|
|
34
|
120103
|
工程管理
|
四年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工学
|
|
35
|
120105
|
工程造价
|
四年
|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
工学
|
|
36
|
120202
|
市场营销
|
四年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学
|
|
37
|
120203K
|
会计学
|
四年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学
|
|
38
|
120204
|
财务管理
|
四年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学
|
|
39
|
120205
|
国际商务
|
四年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学
|
|
40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四年
|
工商管理类
|
管理学
|
|
41
|
120403
|
劳动与社会保障
|
四年
|
公共管理类
|
管理学
|
|
42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四年
|
服务业管理类
|
管理学
|
|
43
|
130202
|
音乐学
|
四年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艺术学
|
师范类
|
44
|
130310
|
动画
|
四年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艺术学
|
|
45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设计学类
|
艺术学
|
|
46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四年
|
设计学类
|
艺术学
|
|
47
|
130505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设计学类
|
艺术学
|
|
(二)专科(高职)专业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制
|
1
|
560103
|
数控技术
|
三年
|
2
|
560104
|
精密机械技术
|
三年
|
3
|
560205
|
制冷与空调技术
|
三年
|
4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5
|
570201
|
应用化工技术
|
三年
|
6
|
600405
|
空中乘务
|
三年
|
7
|
610101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三年
|
8
|
610102
|
应用电子技术
|
三年
|
9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10
|
620101k
|
临床医学
|
三年
|
11
|
620102k
|
口腔医学
|
三年
|
12
|
620201
|
护理
|
三年
|
13
|
620401
|
医学检验技术
|
三年
|
14
|
620403
|
医学影像技术
|
三年
|
15
|
620404
|
医学美容技术
|
三年
|
16
|
630302
|
会计
|
三年
|
17
|
6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三年
|
18
|
630701
|
市场营销
|
三年
|
19
|
640102
|
导游
|
三年
|
20
|
640105
|
酒店管理
|
三年
|
21
|
650122
|
人物形象设计
|
三年
|
22
|
670102k
|
学前教育(师范类)
|
三年
|
23
|
670202
|
商务英语
|
三年
|
24
|
670208
|
应用韩语
|
三年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东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东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东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东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辽东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措施说明
(1)本、专科学生中设置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2500元/年、学校学习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师范类专业设置专业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对孤儿学生减免学费、住宿费,组织勤工助学活动,并优先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规定执行,如无规定,将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在120%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艺术类本科在辽宁省志愿录取办法:美术类专业:在第一阶段投档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第二阶段投档录取。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在录取中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无专业级差。
对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有文件规定的按该省规定执行,没有文件明确规定的,按以下办法执行:(1)普通类: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2)中职升高职、中职升本科:按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3)中师升本:按教师专业技能、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4)艺术类:按艺术类录取原则计算后综合分相同的,艺术(文)按专业课加试、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艺术(理)按专业课加试、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5)专升本:按计算机、英语、专业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6、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1)辽宁省录取办法: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
美术类专业: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保留1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1﹕1比例投档录取。
音乐学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统考成绩综合计分排名录取。
各专业无外语小分限制。
(2)其它省份
使用各省专业统考成绩。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该省文件规定计算分数方式排名录取。
不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以下计算方法排名录取:
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30%+艺术专业考试成绩×70%综合计分排名。
音乐学专业以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试成绩综合计分排名。
各专业无外语小分限制。
七、联系方式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16号
单 位:辽东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咨询电话:0415-3789102 3789103
传 真:0415-3789104
学校网址:http://www.ldxy.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