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大连大学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年限可为4—7年;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可为3-6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根据教育部等主管机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招生计划。学校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1%,按照教育部、辽宁省相关文件精神及使用程序执行。
语种限制:日语专业只招英语、日语语种的考生,英语、翻译、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三、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修满规定学分,按照《大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授予大连大学学士学位。
四、收、退费说明
1、学费、宿费收取标准:学费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宿费标准1200元/生·学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设置:
家 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①国家奖学金(8000/人)和校内各种奖学金;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③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一 等:4000/人;二等2500元/人)及其他专项奖助学金;④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⑤临时性困难补助;⑥学费减免。
五、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大 连大学与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合作举办会计学和旅游管理2个本科教育项目,2013年通过教育部评估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复核。采用3+1办学形式,即:前 三年在国内读书,最后一年在国外读书,通过双方大学毕业审核后,可分别获得大连大学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及澳大利亚南十字星大学商学士学位证书。若学生在最后一年不出国,可在大连大学继续完成其本科学习,通过毕业审核只获得大连大学毕业证书及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各省投档比例原则上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该意见后选择填报专业志愿。
3、录取原则:
会计学(中外合作)、旅游管理(中外合作)专业只招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4、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详见《2016年大连大学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5、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录取时按照高考投档成绩录取。
七、专业设置
八、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411-87403633
2、邮政编码:116622
3、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4、学校网址:http://www.dlu.edu.cn
附件:2016年大连大学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艺术类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相应的统考(联考)成绩。录取办法如下:
一、音乐学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加上文化成绩所得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以综合分投档的省份,按照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专业成绩乘以2.5加上文化成绩所得的综合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体育教育专业
辽宁省录取方法:按照辽宁省投档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5+专业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录取方法:投档考生按照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运动训练专业
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30分录取;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资格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低50分录取。
艺术、体育类专业进行录取时,在录取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者(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顺序为语文、数学成绩较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