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整批次名称
● 专科普通批实行大平行
● 专科分数线按语、数、外三科总分划定
●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参考依据
北京考试报讯 记者今天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在保持2009年北京高招政策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结合新课程高考改革方案,北京新高考政策与去年相比稳中有四变。
一变:原提前批改称本科提前批,不再包含专科层次计划。今年新增设专科提前批次,包括原提前批次所列的专科计划(公安、司法类)和其他少部分高职专业计划以及原艺术类高职计划,在本科一、二、三批次之后进行录取。原专科批次改称专科普通批。
二变:专科批次志愿填报由以往的顺序志愿改为专科普通批实行大平行。专科普通批次,考生可选报20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为1个学校的1个专业。专科普通批征集志愿可选报10个平行志愿。在今年新设的专科提前批次,考生可选报2个顺序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可选5个专业。
对专科普通批的平行志愿,同一科类批次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按分数(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投档,每个考生投档时,顺序检索其所报志愿,只要考生的会考成绩符合所报志愿的要求且该专业计划有余额,就将考生档案投到该学校的该专业。投档时,学校各专业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总分相同的考生符合同一所学校同一专业投档条件且计划不足时,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投档完成该专业计划,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三变:今年专科各批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划定分数线,按三科总分进行录取。而在以往,高职录取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四科总分划定分数线。今年本科各批次继续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四科总分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四科总分录取。
四变:首次明文规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参考依据。录取时,考生会考成绩以等级形式,综合素质评价以统一表格形式记入考生电子档案,提供给高等学校作为参考依据。高校在以高考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的前提下,结合考生会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记者:郝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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