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重点普通高中(省级规范化学校)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思想品德优良,具备201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和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通过所在中学报名。
1. 综合推荐
学业优秀,会考成绩80%以上科目达到A级,其它科目达到B级及以上(可提供会考成绩省份);成绩列年级文、理科前5%的优秀学生(无法提供会考成绩的省份)。
2. 特长自荐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2009年度保送资格者(不含外国语学校类保送学生)。
(2)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省赛区竞赛的名称为: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3)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优胜者、获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一等奖以上者。
(4)具有学科特长、发明专利等学术或创新潜质,通过山东大学专家委员会认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