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浙江大学校园体育文化和运动技术水平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我校继续举办浙江大学2013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从中选拔品学兼优、特长突出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收项目
男女田径、男子篮球、女子排球、男女网球
二、报考条件
凡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学历和运动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其它报考条件。
三、招生程序
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和认定,应当经过考生报名、初选、体育专项测试、文化课考试(具有一级运动员证书以上)、认定和公示等程序。
1、考生报名
所有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需通过浙江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点此进入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填写申请表格。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将申请表格打印,由考生所在学校等相关部门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并于12月25日前将申请表格、等级证书复印件、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及身份证和相关成绩证明复印件等5项申请材料,用特快专递寄至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申请材料不再退还,请留好备份)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日期2012年12月28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凭报名号和个人密码进行后续进度、认定结果的查询。
报考篮球和排球项目请注明场上位置。
2、专项测试
体育专项测试将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相关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各专项测试内容如下:
(1)田径:测试内容包括田径各专项和专项素质测试(结合各专项设置)、全能测试项目:男子(110米栏、400米、跳高、铁饼),女子(100米栏、200米、跳高、标枪)。兴奋剂检测(抽查,检测费用先押后退,结果不合格者费用自理)。
(2)篮球:测试内容包括半场往返运球上篮,投篮(1分30秒自投自抢,前锋、后卫投3分,中锋投2分,三分线6.75米距离),全场三对三,全场五对五等。
(3)排球:测试内容包括专项技术和专项身体素质。专项技术:传垫球,打垫,扣球,一传,发球,比赛等(其中自由人只测打垫,传球,垫球,接发球一传技术和比赛;专项身体素质:原地起跳摸高,助跑起跳摸高,36米移动。
(4)网球:测试内容包括底线正反手抽球,网前截击球,场上变方向移动和单打比赛。
3、文化考试:文化考试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和英语。
4、认定和公示
学校将根据考生的体育测试水平、文化课考试成绩、综合表现和各项目对不同位置、不同分项的急需程度确定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名单,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并与被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
获得我校认定的学生,必须通过当地高水平运动员测试。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符合教育部关于高水平运动员保送条件的考生,可以给予保送。其他被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中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被认定具有一级运动员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参加由浙江大学组织的文化课考试,通过考试者方可认定入围、录取。
(2)被认定具有二级运动员证书的高水平运动员,据测试情况,录取条件为二档:
a.当其高考分(不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第二批次最低控制线的65%时予以录取(其中浙江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第二批分数线75%予以录取)。
b.当其高考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类科目重点分数线时,予以录取。
如果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将进行相应调整并重新发布。
5、所有被认定的考生必须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四、相关安排及须知
1、2013年1月4日
(1)报到:9:00-17:00;
(2)报到地点:杭州市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体育馆;
(3)报到须知:考生报到时必须提交体育竞赛秩序册、成绩册或成绩证书、运动等级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须带户口本原件)。并请准备好与报名表上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标准照2张。
2、2013年1月5日
(1)专项测试:9:00~
(2)测试地点:田径项目(玉泉校区田径场);篮球(玉泉校区体育馆);排球(玉泉校区健身房);网球(玉泉校区网球场,如雨在紫金港校区或华家池校区)。
3、2013年1月6日
具有一级运动员证书以上者文化考试:上午9:00~,地点:另行通知,文化课考试请自带文具。
4、相关费用:
(1)考生食宿、交通费自理。
(2)体育测试费200元;文化考试费110元。
五、联系方式与咨询时间: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0571-87951006,88981979;
浙江大学体育与艺术部:0571-87951993(兼传真);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监督举报电话:0571-88981497。
六、其它
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