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寻求刺激,男子李某拨通了政府部门的服务热线,他说在高考考点放置了炸弹,要见市领导。警方高度重视,经过仔细排查,发现是虚惊一场。近日,李某被法院判刑二年。
不明来电:24个考点都放了炸弹
今年6月7日,是高考第一天。9时许,一名男子给政府部门开通的服务热线打电话,要求找市领导通话。男子称,他已经在本市24个高考考点安放了24个炸弹,并扬言要引爆炸弹,说完就挂断了电话。接线员王女士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几分钟后,男子又接连打来两个电话,还是要求见市领导,否则就引爆高考考点的炸弹。
警方出动上百名警力,还出动了排爆车,对本市所有考点进行检查。经过排查,并没发现异常。 6月8日,嫌疑人李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构成犯罪:喝大了乱打电话,获刑
李某出生于1979年,是吉林省人。今年6月份,他来大连打工,住在一家旅馆。
李某到案后供述,6月6日上午,他闲着没事儿干,就到网吧上网。在浏览新闻时,他得知6月7日是高考的日子。晚上,他买了白酒和啤酒,回旅馆喝酒。6月7日8时许,李某睡醒后,发现天气不好,出去也找不到活干,于是他继续在旅馆喝酒,喝了4两多白酒和1瓶啤酒。
李某说,他当时酒喝多了,脑海里浮现出高考的日子和政府部门的服务热线,于是他就拨打了电话,具体怎么讲的,他已经记不清了。
今年10月初,中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公诉机关指控李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李某表示没有异议。李某在法庭上辩解,案发前,他听到有人说要在考点放炸弹。李某说,当时他给政府部门打电话,是想把这一情况告知政府部门。
然而,法院经过调查,没有采纳李某的辩解意见。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某编造爆炸威胁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法院判决
近日,中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李某犯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