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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考报名严查户籍 作假考生一律退回原籍
阅读: 611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09/12/3 19:3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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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从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获悉,为做好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进一步防范和杜绝“高考移民”,我市拟开展对高中阶段(2007年9月1日~2009年11月30日)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市的201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往届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

据了解,复核应届高中毕业生户籍的工作,是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做好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201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复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093号)开展的。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2010年应届高中毕业生,首先需填报《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中毕业生户籍审查登记表》。各中学对考生填报的登记表及户口簿等材料进行复核,并按考生户籍与学籍是否都在深圳市分类填写汇总表,并将以上两表交市招考办。市招考办按考生户籍与学籍情况,将考生材料分别送有关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复核。其中户籍学籍均在深圳的考生材料,交由深圳市公安局复核;学籍在深圳,户籍在省内市外的,交户籍所在地级市招生办转当地公安部门进行复核。高中阶段户口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往届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学籍、户籍复核工作,也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另外,2007年9月1日~2009年11月30日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市,现在外省就读高三,拟回深圳参加2010年高考的考生,也要按以上要求办理户籍复核手续。填写《广东省2010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查登记表》(其中学籍所在地市招生办公室意见不需填写),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于12月1日前交市招考办二楼办事窗口。
各有关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表示,将对单人单户,与户主非直系亲属,以“投亲靠友”为由迁入的户口进行重点复核,对于不符合户口迁移政策,弄虚作假获取我省户籍的考生,将按照有关规定注销其在我省的户籍,并清退回原户籍地。
2010年高考报名21日开始
省教育考试院近日发出《关于做好2010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我省2010年普通高考报名时间定于12月15~26日。其中深圳考生的预报名时间为12月21日~12月24日,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24日~12月26日。
我省普通高考采取互联网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考生需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bm),进行预报名。今年预报名时,我省将采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派号和采集考生基本数据,考生在所在中学或县(区)招生办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信息成功和显示派号信息后,将领到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然后利用自己的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报名网站预报名,并立即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考生报名时必须通过网络认真阅读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区)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校对报考信息、电子摄像并交纳报名费。
通知指出,未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的考生,原预报名数据无效。考生应携带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及高级中等教育学历证明到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应届生可在所在中学办理报考手续,往届生应到市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属三侨生、民族生、台湾省籍考生的需携带相关证明资料。
考生报名有疑问的,可到各市、县(区)招办咨询了解,需要了解相关招生考试政策的,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有关文件(网址:www.eeagd.edu.cn)。(记者 陈广琳)
来源: 深圳商报| 编辑: yuxiuyi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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