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要求,凡报名参加2012年和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的考生均需报名参加体育测试。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在当年3月20日前结束。全省统一安排在当年的4月下旬进行测试,补测工作在测试后15日内完成。
体育测试的项目设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立定跳远,掷实心球。由考生在其中任选两项。
每个项目根据不同成绩分为9分、7分、6分、5分四个档次。体育两项得分总分达到16分以上的为优秀(A)、14-15分的为良好(B)、11-13分的为及格(C)、10分及以下的为不及格(D)。
凡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长期伤、病免修体育课者,须持有学校和县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伤、病医疗诊断证明,身体残疾者须持有地市级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其高中阶段体检表中须明确载明伤、病、残的程度。此类考生经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面核批准,可免予测试。
对于男满50岁、女满45岁以上的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和书面申请,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免试,经核准后,可以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