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教学资源网 >  高考在线  >  高考在线 >  阅读文章
2011年高考亮点解读:名牌大学预录取毁约
阅读: 1149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1/10/12 20:10:52
分享到:
  名牌大学预录取毁约
  2011年6月底,高考成绩公布后,作为安徽省老牌省级示范高中的无为中学迎来了不少高校的招生老师。喻先生的女儿理科考了645分,在填报高考志愿之前,和南京大学签订了一份预录取协议,协议上承诺,只要考生第一批次A志愿填报南京大学,学校就能保证录取她。这份协议一式两份,盖上了南京大学的公章。
  由于协议在手,喻先生就认为A志愿南京大学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了,后面几个志愿都没怎么认真填,专业也是随便找,看着顺眼了就填上了。但是,7月18号,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科一本批次的结果出来之后,喻先生的女儿却得知,自己并没有被南京大学录取。
  而和喻先生的女儿有同样遭遇的,在无为中学,还有6名学生。
  南京大学招生老师解释说:“往年我们都会追加一些名额带走预录取的学生,但是今年安徽分数线提高了不少,我校已经对该省生源追加至30多名录取生,实在是一名学生也没办法再接收。对此,我们深表遗憾。”
  无独有偶,山东聊城一考生在6月底被山东大学预录取,并拿到了预录取通知书,最终也没有被山东大学录取。
  吕老师提示
  “预录取”是近年来高校为了抢生源而采取一种措施,这种措施实际上是对《招生章程》中录取规则的一种践踏。根据招生政策,考生只有达到南京大学在安徽的投档线,他的档案才能被投到该校,然后该校才能在网上录取这名学生,而预录取是在志愿填报和投档线公布之前进行的,从录取规则和招生政策上来说,预录取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潜规则。如果考生的分数达到该校在当地的录取线,没有这一纸协议,学校也必须按规定录取;而如果考生的分数低于该校在当地的录取分数线,按照《招生章程》中颁布的录取规则,即使有“预录取协议书”,也无法被这所学校录取。
来源: 网络 编辑: yanan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 暂时没有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