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 2011年高考在即,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及家长求学心切心理进行诈骗犯罪活动的高峰期到来,公安厅发布高考预警信息:广大高考考生及家长要提高警惕,谨防犯罪分子实施各类诈骗活动。
犯罪分子实施诈骗活动的手段为:一是通过手机短信或网络聊天,向考生或家长发送“出售高考试题”、“花钱可以上重点大学”等虚假信息;二是谎称自己是某高校招生代理人员、招生人员或与高校领导、招办负责人有特殊关系,吹嘘自己可以拿到内部指标或计划外指标等;三是打着自主招生幌子诈骗;四是故意混淆自考、成人高考、网络教育与普通高校招生的区别,蒙骗考生及家长;五是通过邮局、快递公司向考生寄送伪造的录取通知书,让考生将学杂费打入银行账号。
公安厅特别提醒家长和考生要从以下几点进行防范:一是对招生人员核验身份,看有无招生院校委托书,并打电话到招生院校进行核实。二是切莫相信“点招”买指标。所谓“点招”是指高校在录取时指名要求录取某一考生,这一做法近年来已被教育部明令禁止。三是“自主招生”(针对保送生)非常严格规范。有自主招生权的学校都要经过教育部批准,招生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程序是中学推荐,高校专家组从德、智、体等多方面考察后直接录取,根本不存在花钱就能上学的可能。四是花钱上二本要慎重。有些骗子故意淡化普通高等教育与远程网络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班这几种办学形式的差别,片面强调它们的一致性,极力宣传某重点院校发放的是国家承认的文凭,但成人高等教育文凭与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文凭是有区别的。五是高考考生及家长特别是低分考生和家长遇到诈骗犯罪活动,要保持头脑冷静,并及时将情况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或招生部门进行举报,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