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 工程”重点建设的一所师范大学,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占地面积 2700 余亩,建有长安、雁塔两个校区。雁塔校区古朴典雅、锺灵毓秀,长安校区现代开放、气势恢宏。学校先后被教育部、陕西省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学校现设有20个学院,2个基础教学部,63个本科专业,1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0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32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5 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
学校拥有设施先进、功能齐全、藏书丰富的图书馆,两校区图书馆面达 5. 9 万平方米,共有藏书 296.8 万册。学校还设有博物馆,由妇女文化博物馆、历史文化博物馆、书画艺术博物馆三部分组成。
学校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设有西北地区唯一的“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先后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韩国、越南等国家以及台湾、香港等地区的70多所学校建立了校际友好与合作交流关系,培养留学生4000余人。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函[2011]18号)的精神,结合 我校的实际情况,即日起向具备报名资格的台湾地区应届高中毕业生开放陕西师范大学2011年台湾地区免试生的报名申请:学生可在本网站下载《陕西师范大学 2011年台湾地区免试生入学申请表》,填妥后根据申请表上的提示于2011年6月6日前寄达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一、报名条件
1、在台湾就读或者在大陆办学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就读的台湾高中毕业生。
2、台湾高中毕业生成绩须达到“学测”考试顶标级和前标级的;在大陆举办的台商子弟(女)学校就读的学生“学测”考试成绩须达到均标级。
3、持有合法的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
二、录取原则
根据申请者的当年度“学测”成绩和面试表现择优录取。
三、招生人数和专业选择
2011年台湾地区免试生招生人数视申请者的人数和水准确定,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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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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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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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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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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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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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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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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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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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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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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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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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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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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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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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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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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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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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盲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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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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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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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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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盲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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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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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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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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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弱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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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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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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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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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弱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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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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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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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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