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011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会议通报:去年我省共查处并取消77人的高考报名资格,报名后放弃考试的有41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有33人,被取消建档资格的有7人。省招办监察办共受理来电、来访、来信680余件(次),调查处理并反馈信访投诉130余件(次),取消7人在青高考资格,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招生诈骗人员1名。
目前,我省2011年高考报名工作已结束,下一阶段,我省将重点审查和处理“在省内中学空挂学籍、已注册省外借读高中生及近年来户口有变迁考生”的在青高考资格。对不符合条件者已予注册或空挂学籍准予考试的;外省籍考生将户口从省外迁入省内后又在省内县市区间进行迁移,从中变更原签发时间、地点、籍贯、身份证号等原始信息,改变身份后在青参加高考的,都要取消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今年,我省将着力打击少数省外考生通过“搭桥”落户、“空挂”户籍或学籍,甚至冒用我省考生身份在我省参加高考等侵害我省考生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安部门对违反规定迁移户口、变更民族成分的,将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