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那么,在我们社会主义中国,是通过那些制度来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
(1)1949年新中国的建立,实现了国家的独立,民族的解放,1953——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确立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为人民当家作主地位的确立建立了根本性保障。
(2)建立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公民通过民主选举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3)确立了三项基本政治制度。
①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各民主党派通过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人民政协通过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从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②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
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通过基层群众直接选举组成城市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4)在港、澳、台地区实行特别行政区制度,通过“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等方式来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河南希望中学孙春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