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内35所高校设试点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教育厅获悉,广东启动140个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分别在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培养体制、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改革。试点范围涵盖广州、深圳、珠海等15个地级以上市和佛山市顺德区。省内共35所高校设试点,包括中大、华工,以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15个国家项目落户广东
昨日,省教育厅下达《关于开展广东省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这次启动的试点项目包括15个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和125个广东省教育改革试点项目,覆盖广州、深圳、珠海等15个地级以上市和佛山市顺德区。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15个国家试点项目中,省级层面有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探索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内地高校与港澳知名高校合作办学四个项目。此外,广州、深圳、中山、惠州,佛山市南海区、顺德区和广东广播电视大学也分别承担了国家项目。
其中,广州承担依托教育信息化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发展、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三个项目。深圳除承担省级政府教育统筹综合改革外,还开展中小学课程改革、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项目。
中大华工改革育才机制
据了解,全省共有35所高校设有试点,其中包括中大、华工、广外、华师等。高等教育改革的主要任务是深化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记者了解到,中大和华工在人才培养机制上都将有所改革。其中,中大承担着本科人才培养体制改革、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继续教育体制改革等任务。而华工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研究生培养机制上也将有所改革。此外,在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面,华工肩负着高等教育“统一考试、分层录取”招生制度改革的任务。
推进不力领导要问责
据介绍,2010年-2012年是试验启动阶段,着重突破难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2013年-2015年,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教育综合改革初见成效。此后,教育改革工作将在全省推开。
《通知》要求,各试点地区、试点单位要把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纳入本地、本学校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建立健全的联席会议制度及其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和人力、物力、财力保障;要建立年度工作问责制,将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和部门工作年度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对推进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执行不力的领导干部和相关部门要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