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自去年2月20日开始,我省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体检时仍执行这项规定。记者昨日从省招办了解到,针对每年普通高考生及家长群体不同,对有关政策不是很清楚,因此,省招办提醒考生在体检时仍禁查“乙肝五项”。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取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再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另外,研究生招生对学生的入学身体检查,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