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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音乐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简章
阅读: 2543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0/12/29 1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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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舞蹈编导
初试:
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
模仿能力测试
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磁带或CD,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复试:
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
编舞能力测试(内容由主考老师指定)
舞蹈、音乐常识(口试内容由考生抽签)
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15.舞蹈表教
初试:
基本功与技术技巧测试
模仿能力测试
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磁带或CD,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复试:
舞蹈成品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不得与初试相同)
即兴舞蹈
舞蹈常识、舞蹈动作要领的教学过程简明讲述(口试内容由考生抽签)
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16.舞蹈学(舞蹈史)
初试:
a.基本功测试
b.模仿能力测试
c.舞蹈成品片段(自备伴奏磁带或CD,时间不超过二分钟)
复试:
a.笔试:舞蹈基础知识;舞蹈作品分析写作
b.口试:对舞蹈事项进行观点简述
备注:考生身高要求女生162cm以上、男生172cm以上
参考书目:《舞蹈知识手册》,上海音乐出版社,隆荫培、徐尔充、欧建平著;《中国舞蹈发展史》,上海音乐出版社,王克芬著;《世界舞蹈剪影》,人民邮电出版社,欧建平著;《中国古代舞蹈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袁禾著;《外国舞蹈史及作品欣赏》,高等教育出版社,欧建平著
17.学前教育与表演
初试:
钢琴或其他乐器和声乐各一首,背谱演奏、演唱
自选民族舞片段(时间不超过三分钟)和其他才艺展示
旋律、节奏模仿各一条
复试:综合知识笔试(含艺术基本知识与常识)
六、考试项目
(一)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项目包括专业初试、专业复试、专业面试。
(二)文化课考试:
1.本院于2011年2月25日公布参加文化课考试学生名单,3月7日寄发文化课准考通知单(统一邮寄)。
2.考生持本院文化课准考通知单,到本人学校所在的招生办公室(本市考生到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外省市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区、县招生办公室)办理手续并参加全国高等学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的文化考试(根据当地招生办公室具体要求办理)。
七、政审、体检
普通本科生的政审、体检均由考生户口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天津市的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负责)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专业体检由天津音乐学院安排。
八、录取
经政审体检合格,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天津音乐学院录取控制分数线外语成绩需达到天津音乐学院规定分数线)的情况下,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管理方向、学前教育与表演方向考生按专业课总分(总分100分)与文化课总分(750分折合成百分制)相加后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兼报志愿均达录取标准,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被录取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时间报到,超过十五天不报到者,按学籍管理相关规定视为放弃入学资格,考试成绩作废,不存档、不退档、不转档。
九、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相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出,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查究。
十、待遇
1.新生一律缴费上学,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天津音乐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对品学兼优学生进行奖励。
2.新生入学后,生活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市区学生实行走读,外省市及郊县学生提供住宿,收取住宿费。
3.学生入学后使用的乐器除钢琴外均应自备,确有困难者可向学校租赁。
4.毕业后的就业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www.yi71.com)
 
来源: 腾讯高考[微博] 编辑: goldfisher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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