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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2011年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相关要求
阅读: 1777 次  我要评论( 0 )  收藏   2010/11/22 1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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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相关要求
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和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高校外,其他院校原则上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只能认定我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凡我市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我市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专业考试;我市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校考。
重庆大学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和化妆设计方向)专业和西南大学的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等专业可在我市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再进行校考。
重庆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考点
一、我市确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统考考点
音 乐 类:西南大学
美 术 类:四川美术学院
影 视 类:重庆大学
舞蹈表演:重庆大学
广电编导:重庆邮电大学
二、我市确定的市外院校艺术专业考试考点
美术类:四川美术学院
音乐类:西南大学
舞蹈类:重庆大学
影视表演、编导、播音主持专业等:重庆广播教育学校,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159号(重庆电台大楼4楼)。
凡未经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同意,不得擅自在上述考点以外设置考点进行专业考试。
凡报考艺术类的考生,按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重庆市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10年12月5日至10日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点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并领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凭《报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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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网络 编辑: kostbar 返回顶部关闭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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