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七 国际社会与我国的外交政策
【命题展望】
考点 年份
|
2012
|
2013
|
2014
|
国际社会的成员
|
浙江卷T35
|
海南卷T14、广东卷T28、浙江卷T17
|
大纲全国卷T35、北京卷T31、新课标全国卷ⅠT18、
|
处理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
|
大纲全国卷T5、浙江卷T32、广东卷T29
|
|
广东卷T28、江苏卷T18、四川卷T6、
|
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
|
四川卷T32、天津卷T13
|
大纲全国卷T35、天津卷T11
|
|
我国独立自主和平外交政策
|
新课标全国卷T18、安徽卷T6、江苏卷T19、重庆卷T38
|
四川卷T5、新课标全国卷ⅡT18、安徽卷T7、浙江卷T41
|
山东卷T29、新课标全国卷ⅡT18、天津卷T9、江苏卷T17、
|
本专题近三年高考主要涉及国际社会的成员、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我国的外交政策、我国的和平发展道路等。且容易与经济全球化、提高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文化多样性等知识结合考查。从试题的题型看,既有选择题也有非选择题。以选择题为主。从命题的形式看,主要是以时政热点为背景,从具体知识点切入。
今年,仍然要把国际关系的决定因素、维护我国的国家利益、我国的外交政策、我国的和平发展道路等作为重点。在备考中,要抓住两条线索,一条是国际社会的成员尤其是我国外交活动的相关知识;另一条是掌握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基本趋势,并注意两条线间的联系。还要关注APEC会议、G20峰会等重大热点。
【考点精要】
考点一 国际社会的成员及国际关系
1.主权国家
⑴地位:主权国家是最基本成员,是国际关系的主要参加者。
⑵构成要素: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是构成主权国家的基本要素,其中最重要的是主权,主权作为国家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最高权力,是一个国家的生命和灵魂。
⑶权利: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管辖权;义务: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
2.联合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