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里存现金?
本周一,新华社报道,去年12月底,呼和浩特铁路局原副局长马俊飞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马俊飞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超过一亿三千万元。如此巨额的钱物放到哪里都不太放心,他便把赃款赃物存放在了呼和浩特和北京的两处房子里。北京的这处房子是他跟一位朋友于2010年借用的。
外地贪官把赃款赃物送到北京的空置房里存放,马俊飞也并非第一人。几年前,河北省有个贪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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