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讲 能源资源的开发——以我国山西省为例
一、能源的分类
1.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风能、生物能、潮汐能、太阳能等。
2.非可再生能源
(1)类型:主要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矿物能源。
(2)特点:数量有限,若开发利用不当,容易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
误区警示 可再生能源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可再生能源的再生是有一定的周期和能力的,当人类的开发利用超过了它的承受能力,或者超出了能源循环的周期,则可再生能源就难以再生。如水能资源是可再生的,但当人类无限度地利用水资源,超出其循环更新的周期时,地表水就会越来越匮乏,水能资源相应地就不复存在了。因此,可再生能源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二、资源开发条件
1.煤炭资源丰富,开采条件好。
2.市场广阔。
3.位置适中,交通比较便利。
三、能源基地建设
1.扩大煤炭开采量:形成了大同、平朔、西山、沁水、霍西、河东等大型煤炭生产基地。
2.提高晋煤外运能力:逐步形成了以铁路运输为主、公路运输为辅的煤炭外运路网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