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琼传
苏琼传 ——《北齐书》卷四六
[说明]苏琼字珍之,长乐武强人。他在东魏时出佳,曾任高澄的刑狱参军,因平反并州府的一起冤狱,捉获真凶而闻名。后任南清河郡太守,又将郡中原有盗贼百余人控制在身边,驾御得当,使郡界安定,百姓无抢掠之忧。他清廉谨慎,从不接受别人的礼物,连瓜果等一概拒绝。在郡大兴儒学,命令郡中官吏在公务之暇都去读书,教导百姓在婚姻丧葬上要符合礼仪而尽量从俭。北齐文宣帝天保(550—559)中,郡中遭大水灾,苏琼自己向富人借粮后再分发给饥民,使一千余户百姓安然渡过荒年。后调任廷尉正,不顾别人威胁,屡次平反冤案。在任行台左丞、行徐州事时,破除不许随意渡淮的禁令,使南、北物资得以交流。后任大理卿。北齐灭亡后出仕北周,为博陵太守。死于隋文帝开皇(581—600)初。
苏琼,字珍之,是武强人。父亲苏备,出仕北魏,官至卫尉少卿。苏琼幼年跟随父亲在边境,曾去拜见东荆州刺史曹芝,曹芝与他开玩笑说:“你想要当官吗?”他回答说:“设置官职要寻求合适的人来充任,不是人来要求作官。”曹芝很赏识他的答复,即委任他为府长流参军。高澄以仪同三司的职位开建府署,以他为刑狱参军,经常对他加以勉励。并州曾发生抢掠案,州府长流参军审理此事,所怀疑的贼人在拷打下都已供认,被抢的失主家也进行过辨认,只是没能起获贼赃。高澄交给苏琼命令他再加审理,于是另外查获到元景融等十余人,并获得赃证。高澄大笑,对以前被误指为贼的人说:“你们如果不是遇上我的好参军,几乎被冤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