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1.初步理解集合的概念,知道常用数集的概念及其记法。
2.理解集合的三个特征,能判断集合与元素之间的关系,正确使用符号。
3.能根据集合中元素的特点(有限还是无限),使用适当的方法和准确的语言将其表示出来,从中体会到用数学抽象符号刻画客观事物的优越性(简洁明了).逐渐培养使用数学符号的自觉性。
知识链接:
高考链接:
情景创设:军训前学校通知:8月15日8点,高一年段在体育馆集合进行军训动员;试问这个通知的对象是全体的高一学生还是个别学生?
在这里,集合是我们常用的一个词语,我们感兴趣的是问题中某些特定(是高一而不是高二、高三)对象的总体,而不是个别的对象,为此,我们将学习一个新的概念——集合(宣布课题),即是一些研究对象的总体。
自主学习:阅读教材第2页至第5页
1.元素与集合
(1)一般地,我们把研究对象统称为 ,通常用 来表示;把由一些元素组成的总体叫做 (简称为 ),通常用 来表示。如把中国的直辖市看作一个集合,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就是构成这个集合的 。
(2)数学中常用的数集及其记法:
2.集合中元素的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