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权与王权结合,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是中国古代早期政治制度的鲜明特点。
宗法制是西周最为重要的政治制度。它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维护统治集团的稳定和团结。
秦朝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度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的基本格局,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且不断得到加强和巩固。在这样的政治体制下,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的君主理念,往往影响着政治决策,影响着立法、行政和司法。国家是一个人的国家,政治是一个人的政治。君臣关系,实质上是“主人”和“奴才”的关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得到不断发展,中央严格控制地方行政,不允许有独立的行政体系存在。地方服从中央,最后听命于君主。中央对地方实行多层次、多渠道的管理。在分权的基础上,牢牢控制着地方官吏的任免、监督和考核。这种高度的中央集权,造成地方官对中央和君主的绝对依赖,难免人浮于事。地方没有相应的自主权,也难以实施有效的治理。明清时期君主专制制度加强,导致地方的政治自主性和能动性越来越受到压抑。绝对的君主专制,使皇帝的决策具有个人独断和随意性的特点,难免出现失误。绝对的君主专制,又使大小官吏只能唯上是从,助长了官场的因循守旧之风。同时,它又必然造成官僚机构的膨胀,从而导致官僚主义、贪污腐化之风盛行。这一切,都极大地妨碍了社会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