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山东卷)
文科综合
本试卷分第I卷和第II卷两部分,共12页。满分240分,考试用时150分钟。答题前,考生务必用0.5毫米黑色签字笔将自己的命名、座号、考生号、县区和科类填写在试卷和答题卡规定的位置。考试结束后,将本试卷和答题卡一并交回。
第I卷(必做,共100分)
注意事项:
1. 第I卷共25小题,每小题4分,共1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2.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涂在答题卡上,只答在试卷上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