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语法一致原则
该原则要求谓语动词必须与主语在语法形式上保持一致,即主语是单数形式,动词用单数形式,主语是复数形式,动词用复数形式:
I .主语的“人称”决定谓语动词的形式。
I love / She loves music . 我/ 她爱好音
II .主语的“数”决定谓语动词的形式。
1.“不可数名词、可数名词单数、单数代词、不定式(短语)、动名词(短语)”或“从句”等作主语,用单数谓语形式。
The work is important . 这项工作重要。
To serve the country is our duty . 为祖国服务是我们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