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卫星城的形成
在大城市郊区或其以外附近地区,为分散中心城市(母城)的人口和工业而新建或扩建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城镇。因其围绕中心城市,像卫星一样,故名卫星城。其理论由英国霍华德(E.Howard)的“花(田)园城市”理论发展而来的,并经历了附属型、半独立型和独立型等发展阶段。卫星城市同母城间尽管距离远近不同,但在职能上具有明显的从属关系。卫星城市按主导职能分为工业、居住、科研与文教三类;按位置分为里圈及外圈(以到母城市中心耗用5小时作为划分里、外圈的标准);按发生过程分为自然发生(即处于特大城市影响范围内的村镇自然变质,导致城镇规模变大,与中心城市联系增多)及人为规划发生;按其与母城的关系分为安全从属型、半独立型和独立型。
通常,与母城相距较近的卫星城市,居住职能强,依附性强;距离较远的,工业职能强,独立性强,人口规模也大,有时甚至可达中等城市规模。按霍华德“花(田)园城市”思想,卫星城市距母城不论远近,均应以绿化带包围,与母城在地域上相分隔。但实际上,两者间常因发生膨胀而连成一体(称为“集合城市”)。自1924年荷兰阿姆斯特丹召开的国际城市会议上提出建设卫星城市以来,得到各国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