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含义
(1)主体:人民群众。
(2)领导: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
(3)地域:在居住地范围内。
(4)依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5)行为: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6)实质: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
[辨析]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是我国的基层政权机关或政府机关。
提示: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我国的基层政权机关或政府机关。
2.形式
(1)村委会
①性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职能: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③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④管理:在农村基层治理实践中,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务,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的有效途径。
(2)居委会
①性质: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任务: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③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④意义:居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这大大调动了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