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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政治编辑
【部编版】(新教材)2023版高考政治一轮总复习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2课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课时演练课时演练选择性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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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源类别试题
    资源子类一轮复习
  • 教材版本部编版(新教材)
    所属学科高中政治
  • 适用年级高二年级
    适用地区全国通用
  • 文件大小937 K
    上传用户神奇妙妙屋
  • 更新时间2022/9/12 13:40:26
    下载统计今日0 总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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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1.西方有一句宣传法律的谚语:“放出去的疯狗咬伤人,其主人是要负责任的!”这句谚语说明了(  )
A.公民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            B.公民的自由权受法律保护
C.公民的人身权不受非法侵害          D.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答案】C 【解析】人身自由权通称“自由权”,其客体是权利人的行动,其内容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范围内自主支配自己的行动,他人不得妨碍。人身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指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等。谚语说明了公民的人身权不受非法侵害,C符合题意,排除A、B。本题强调公民的人身权不受非法侵害,没有涉及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排除D。
2.某年8月1日,甲将一台笔记本电脑委托好友乙保管。8月5日,乙将其拿至旧货市场卖给丙并交付。丙买回家后第二天,从另一友人丁处得知该笔记本电脑系甲所有,而被乙偷偷卖掉的事实。丙买回家后第三天,将该笔记本电脑赠与不知情的戊。对于该笔记本电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有权向丙追回 ②8月5日,丙已经善意取得 ③甲无权向丙追回 ④8月7日,戊已经善意取得
A.①④                            B.②③  
C.③④                            D.②④
【答案】B 【解析】乙把笔记本电脑卖给丙的时候,丙并不知情,故丙符合善意第三人,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由甲转移到丙,甲不能向丙追回笔记本电脑,只能追究乙的责任,②③正确,①不选。丙将笔记本电脑赠给戊的时候是拥有笔记本电脑所有权的,因此,戊取得笔记本电脑所有权并不符合善意取得,④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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