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归纳推理
1.含义:以个别性或特殊性知识为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结论。这种推理形式叫作归纳推理。
知识拓展 归纳推理是一种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由一定程度的关于个别事物的观点过渡到范围较大的观点,由特殊具体的事例推导出一般原理、原则的解释方法。
2.类型
(1)不完全归纳推理:如果归纳推理的前提不涉及认识的全部对象,而只涉及其部分对象,这样的推理就叫作不完全归纳推理。
(2)完全归纳推理:如果其前提遍及认识的全部对象,这样的推理就叫作完全归纳推理。
画里话外 如果归纳推理的前提不涉及对象全部范围而只涉及部分范围,叫做不完全归纳推理。
3.特点
(1)完全归纳推理
①完全归纳推理对某类认识对象中每个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都进行了考察,从而推出该类全部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
②由于这种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具有保真关系,它不属于逻辑推理分类中的或然推理。
(2)不完全归纳推理
①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由于有的认识对象太复杂,人们的精力、能力和认识的条件有限,无法对它们中的每个对象都进行考察,而且,在有些情况下,我们也没有必要对认识对象的每种情况都进行考察。
②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根据某类认识对象中的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推出该类全部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的归纳推理。
③不完全归纳推理在日常生活和科学研究中有着重要意义。
④这种推理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的。我们可以通过考察更多的认识对象、分析认识对象与有关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法,提高这种推理的可靠程度。
辨别区分 归纳推理≠必然推理
完全归纳推理是必然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是或然推理。
4.方法
(1)要保证完全归纳推理的结论真实可靠,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
①断定个别对象情况的每个前提都是真实的。
②所涉及的认识对象,一个都不能遗漏。
(2)提高不完全归纳推理结论的可靠程度
①需要在认识对象与有关现象之间寻找因果联系。
②因果联系是事物或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一种现象的产生或消失,必定有它的原因。
③人们常用的探求因果联系的方法有求同法、求异法、共变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