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体和部分的辩证关系
1.区别:
(1)整体是事物的全局或发展的全过程,从数量上看它是一;部分是事物的局部或发展的各个阶段,从数量上看它是多。
(2)整体居于主导地位,整体统率着部分,具有部分所不具备的功能;部分在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处于被支配的地位,部分服从和服务于整体。
2.联系:
(1)整体是由部分构成的,离开了部分,整体就不复存在。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会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
(2)部分是整体中的部分,离开了整体,部分就不成其为部分。整体的功能、状态及其变化也会影响部分。
3.方法论要求:
(1)立足整体:树立全局观念,立足整体,统筹全局,选择最佳方案,实现整体的最优目标,从而达到整体功能大于部分功能之和的理想效果。
(2)重视局部:必须重视部分的作用,用局部的发展推动整体的发展。
有同学认为“部分的功能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你同意这个观点吗?
提示:部分的功能影响整体的功能,关键部分的功能及其变化甚至对整体的功能起决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