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
(1)民法的作用: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法典的地位: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2.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三个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主体: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②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③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3)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明辨是非有同学认为:民法仅调整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种观点对不对?
提示:不对。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