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源
1.定义:电源是能不断把电子从正极搬运到负极的装置。
2.作用:
(1)移送电荷,使电源正、负极间有一定的电势差。
(2)使电路中有持续的电流。
二、恒定电流
有的同学说:“电流有方向,电流就是矢量”,这种说法对吗?
提示:不对,电流虽然有方向,但是电流的运算不遵循平行四边形定则,所以电流不是矢量,是标量。
1.恒定电场:
(1)由稳定分布的电荷所产生的稳定的电场。
(2)形成:当电路达到稳定时,导线中的电场是由电源、导线等电路元件所积累的电荷共同形成的。
(3)特点:任何位置的电荷分布和电场强度都不随时间变化。
2.恒定电流:大小、方向都不随时间变化的电流。
3.电流:
(1)定义:电荷的定向移动形成电流。
(2)意义:反映了电流的强弱程度。
(3)单位:
①国际单位:安培,简称安,符号为A。
②常用单位:毫安mA、微安μA。
③关系:1 mA=10-3A。;1 μA=10-6A
(4)表达式:I=。
(5)电流的方向:正电荷定向移动的方向规定为电流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