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中国政协制度的发展历程
1.建立:1949年,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初步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由其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2.转变: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不再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但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和发展,成为各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参政、议政的舞台,行使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职能。
3.发展:1956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