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某地称自己籍贯为“越人”,逐渐让位为“会稽郡人”,造成这一变化的制度因素是
A. 分封制 B. 宗法制 C. 郡县制 D. 三省六部
【答案】C
【解析】
试题分析:“越人” 一词来源于分封制,即“越国地区人”; “会稽郡”是郡县制度下地方的一个行政单位。“越人”,逐渐让位为“会稽郡人”,造成这一变化的制度因素是郡县制的实行。B项宗法制度是王族贵族放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D项三省六部制是隋唐时期在中央实行的政治制度。故选C。
考点: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
点评:分封制和郡县制的异同:
|
分封制
|
郡县制
|
不
同
点
|
时 代
|
奴隶社会
|
封建社会
|
与中央
关系
|
被分封的诸侯,有一定的独立性,封位世袭
|
中央政府属下的地方行政机构郡守县令皇帝任免
|
影响
|
容易形成割据势力
|
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维护了国家的统一。
|
划分
标准
|
与宗法制相联系,以血缘关系为基础
|
在国家大一统条件下实行的,按地域划分
|
共同点
|
目的
|
都是为了巩固王权的统治
|
性质
|
都是中国古代社会重要的地方行政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