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1)习惯法:从罗马建城到共和国建立之初,主要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法来调整社会关系。
(2)第一部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①背景:平民在反对贵族的斗争中,要求保障自身的权益。公元前5世纪中期,立法委员会成立。
②内容:涉及法律诉讼的程序、债务、家庭关系等方面。
③特点:标志着罗马法诞生,但保留了原始和落后的习俗。
④影响:是罗马习惯法的汇编;打破了贵族对法律知识的垄断;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平民的利益。
2.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1)公民法
①概念:从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它是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
②特点:注重形式和程序繁琐;内容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而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范不够完善。
(2)万民法
①背景:随着罗马帝国的不断扩张、国际交往的扩大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原有的法律已不适应新的形势;长期的司法实践。
②特点:适用于罗马境内的各族人民;简洁灵活且实用有效;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③意义:巩固了罗马政权,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发展,成为巩固罗马统治的重要工具。
教材补缺 罗马法对欧美法律体系的影响
罗马法的私法体系,被西欧大陆的民事立法借鉴。《法国民法典》继承了古罗马《法学阶梯》的人法、物法、诉讼法的体例;《德国民法典》以古罗马《学说汇繤》为蓝本,形成了债法、物法、继承法。法德的民法体系,又被瑞士、丹麦等国直接或间接仿效。罗马法中的许多原则和制度也被近代以来的法制采用,如公民的私法范围内权利平等原则、契约自由原则、一审终审原则等,权利主体中的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契约制度、陪审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