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感知热点话题
经历了11年漫长等待,燃油税费改革方案终于浮出水面。2008年12月5日发改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和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就《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改革方案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并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改革方案将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改革方案将现行汽、柴油零售基准价格允许上下浮动改为实行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价税费改革方案》将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