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目标导航】
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准确、鲜明、生动。
【基础知识梳理】
《考试大纲》对本考点的要求是“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准确、鲜明、生动”。简明:语言不冗余,无歧义。连贯:语序得当,前后衔接、照应。得体:符合语境和语体要求。 语言表达简明、连贯、得体这一考查内容有时单独出题,有时以选择题的形式单独命题,兼考连贯和得体,紧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注意学生在生活中的语言运用能力。
“准确、鲜明、生动”连同“简明、连贯、得体”,语言运用的两大原则,既是语言表达的要求,也是语言表达的效果,有力地说明了本考点考查的综合性。“准确”是指运用词语、选择句式、选择语气等方面完全符合表达的目的。“鲜明”是指色彩(感情色彩、事物的形象色彩)分明,观点明确而不含糊。“生动”是指描绘或表达具体形象可感.“简明”即语言“简要”、“明白”。 使对方能够明白无误地理解,不会产生歧义。“连贯”是指语言的表达,要注意句与句之间的组合与衔接,做到话题统一,句序合理,衔接和呼应自然。“得体”指能够根据交际的语境恰当地使用语言,体现语境和语体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