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是世界上生态脆弱区分布面积最大、脆弱生态类型最多、生态脆弱性表现最明显的国家之一。我国生态脆弱区大多位于生态过渡区和植被交错区,处于农牧、林牧、农林等复合交错带,是我国目前生态问题突出、经济相对落后和人民生活贫困区。同时,也是我国环境监管的薄弱地区。加强生态脆弱区保护,增强生态环境监管力度,促进生态脆弱区经济发展,有利于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脆弱区的保护。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我国许多地方生态脆弱,环境承载力很低;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就是保护中华民族发展的根基。《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明确指出在生态脆弱地区要实行限制开发。为此,“十一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将通过实施“三区推进”(即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生态脆弱区)的生态保护战略,为改善生态脆弱区生态环境提供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