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一种文体,通过发表议论或记述事物来说明某个道理,早期的“说”是战国时代策士进言献计的“游说”之辞。汉以后出现了以“说”命名的文章,用来说明或申述事理。徐师曾《文体明辨》云:“说者,释也,述也,解释义理而以己意述之也。”唐宋以后,以“说”命名的文字除了具有理论性文章的特点外,更偏重于说明和阐释。这类文章一般具有篇幅短小,行文自由的特点,或阐明事理,或抒写生活中的感触,或记读心得,近似于现在的杂文、杂感,所以亦称这类文体为“杂说”。韩愈的《师说》《马说》,柳宗元的《捕蛇者说》、周敦颐的《爱莲说》等,都是“说”这种文体中的名篇。
“杂说”可以说是一种议论文,是杂文最早的形态。《四库全书总目录杂家类一》说:“杂家之义广,无所不包,……议论而兼叙述者谓杂说。”另外,因为杂说文体比较灵活,有些文章并没有以“说”命题,但也属于杂说文体。如韩愈的《进学解》。
“解”也是文体名,指那些解释疑难的文章。“解”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作者借问答方式,先借假托者之口提出某些疑问,然后自己加以解答,借此表明身世,发泄某种不平或发表某种观点。汉代扬雄的《解嘲》开此类文章之先河,韩愈的《进学解》就集中体现了这类文章的特点。由于这类文章的写作多从作者的生活感受出发,表达了作者的某种思想倾向或感情,因而具有较强的文学性。另一类是具有解说性质的文章,如解释书中的某些语句或问题等,这类文章在于它的学术价值,一般不具文学色彩。
寓言是文学作品的一种体裁,以比喻性的故事寄寓意味深长的道理,给人以启示。寓言早在我国春秋战国时代就已经盛行,是民间口头创作。在先秦诸子百家的著作中,经常采用寓言阐明道理,保存了许多当时流行的优秀寓言,如《攘鸡》《揠苗助长》等,其中《庄子》与《韩非子》收录最多。汉魏以后,在一些作家的创作中,也常常运用寓言讽刺现实。唐宋时期,寓言文学有了显著的进步。除民间口头创作之外,又出现了大量的文人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