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代文阅读(23分)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与儒家崇圣、墨家尚贤相反,道家对于圣贤一直保持着理性的抵制,如老子的“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庄子的“至德之世,不尚贤,不使能”,在于使老百姓回到纯然朴素的状态中,削弱社会的等级差别和能力差异。法家所提倡的尚法不尚贤,意在废除人为的能力评判、德行评骘,从而使法律成为衡量人际关系的唯一标准。道家想要社会回归于原始初朴的状态,实际上消解了社会组织的全部意义,而法家所设立的法,恰恰是为了维护在乱世之中的公共秩序,以期在圣人与贤臣之外,建立一个更具有可行性的社会秩序的维持方式。
法家所强调的人才选拔,不是出于道德的考虑,而是出于责任和能力的考量,试图建立一个有法可依、责权分明的公共社会。《慎子·君臣》中提出“官不私亲”的原则,肯定了选官必出于公。《慎子·威德》中强调,天子、国君、官长必以天下、国家、官事为本,而不能以天子、国君、官长自身的私权为本。
先秦法家以官职的大小、官阶的高低作为衡量士人社会价值的尺度。遴选出来的官员未必都是圣贤之人,但他们却是社会治理的具体执掌者,肩负起规范社会运行的责任。在君主制官僚体系下,官员的本职角色只能是协助君主治理人民,多在上向君主负责,少在下向民众负责。先秦法家吸收了道家思想,提倡君王垂拱,官员任事,《慎子·民杂》论君臣之道:“臣事事,而君无事;君逸乐,而臣任劳。”《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更是用摇木、张纲及救火三事为例,肯定了官员在君民之间的过渡作用。尽管最终的决策权仍掌握在君王手中,但官职是因其客观必要性而存在的,官员在执事时也是相对独立的,必须遵守一切为公的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