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每题所给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意的,每小题3分,共20小题60分
1. 在中华法系中,与商业有关的民事法律得不到充分发展,重视公权益即国家利益,被看作是天经地义的,私权益即庶民个人利益,却得不到应有重视。材料表明中华法系
A. 重视维护君主专制
B. 基于小农经济和宗族社会
C. 维护商品经济秩序
D. 侧重协调人与人的关系
【答案】A
【解析】材料“与商业有关的民事法律得不到充分发展”“重视公权益即国家利益”“私权益即庶民个人利益,却得不到应有重视”说明中华法系重农抑商,适应了君主专制统治的需要,故A项正确, C项错误;BD项材料中没有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