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小题。(本题共3小题,9分)
中国史上的“士”大致相当于今天所谓的“知识分子”。西方人常常称知识分子为“社会的良心”,认为他们是人类的基本价值(如理性、自由、公平等)的维护者。知识分子一方面根据这些基本价值来批判社会上一切不合理的现象,另一方面则努力推动这些价值的充分实现。这里所用的“知识分子”一词在西方是具有特殊涵义的,并不是泛指一切有知识的人。这种特殊涵义的“知识分子”首先也必须是以某种知识技能为专业的人;他可以是教师、新闻工作者、律师、艺术家、文学家、工程师、科学家或任何其他行业的脑力劳动者。但是如果他的全部兴趣始终限于职业范围之内,那么他仍然没有具备“知识分子”的充足条件。根据西方学术界的一般理解,所谓“知识分子”,除了献身于专业工作以外,同时还必须深切地关怀着国家、社会以至世界上一切有关公共利害之事,而且这种关怀又必须是超越于个人(包括个人所属的小团体)的私利之上的。“知识分子”事实上具有一种宗教承当的精神。
如果从孔子算起,中国“士”的传统至少已延续了两千五百年,只是这一传统并不是一成不变,而是随着中国史各阶段的发展而以不同的面貌出现于世的。概略地说,“士”在先秦是“游士”,秦汉以后则是“士大夫”。在秦汉以后的两千年中,“士”又可更进一步划成好几个阶段,与每一时代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思想各方面的变化密相呼应。秦汉时代,士的活动比较集中地表现在以儒教为中心的“吏”与“师”两个方面。魏晋南北朝时代儒教中衰,“非汤、武而薄周、孔”的道家名士(如嵇康、阮籍等人)以及心存“济俗”的佛教高僧(如道安、慧远等人)反而更能体现士的精神。隋、唐时代除了佛教徒继续其拯救众生的悲愿外,诗人、文士如杜甫、韩愈、柳宗元、白居易等人更足以代表当时“社会的良心”。宋代儒家复兴,范仲淹所倡导的“以天下为己任”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风范,成为士的新标准。
我们虽然承认士作为“社会的良心”,要超越个人的或集体的私利之上,但这并不是说士作为一个具体的“社会人”可以清高到完全没有社会属性的程度。所谓士的超越性既不是绝对的,也决不是永恒的。从中国历史上看,有些士少壮放荡不羁,而暮年大节凛然;有的是早期慷慨,而晚节颓唐,更多的则是生平无奇节可纪,但在政治或社会危机的时刻,良知呈露,每发为不平之鸣。至于终身“仁以为己任”而“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的士,在历史上原是难得一见的。我们所不能接受的则是现代一般观念中对于士所持的一种社会属性决定论。以决定论来抹杀士的超越性,是只见其一、不见其二的偏见。按之往史,未见其合。事实上,如果士或知识分子完全不能超越他的社会性,那么,不但中国史上不应出现那许多为民请命的士大夫,近代西方也不可能产生为无产阶级代言的马克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