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识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和内容。
2.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治制度。
3.掌握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中国共有55个少数民族,其中44个建立了自治地方,实行区域自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比例超过70%,民族自治地方的面积占全国国土总面积的64%左右。截至2013年底,全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那么,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让我们一起学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一、符合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
在国家 领导下,各少数民族 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 ,行使 的制度。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1)自治地方:自治区、 和自治县(旗)三级。
(2)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 。
(3)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它包括 自治权、变通执行权、 自治权、文化管理自治权和其他自治权。其法律依据是 和民族区域自治法。
3.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
(1)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必然选择,是由我国的 和现实情况决定的。
(2)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具有坚实的社会和政治基础
①统一的 国家的历史传统。
②“ 、 ”的民族分布特点。
③各民族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 民族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