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械振动
1、机械振动:物体(或物体的一部分)在某一中心位置两侧做的往复运动.
振动的特点: ①存在某一中心位置; ②往复运动,这是判断物体运动是否是机械振动的条件.
产生振动的条件: ①振动物体受到回复力作用; ②阻尼足够小;
2、回复力:振动物体所受到的总是指向平衡位置的合外力.
①回复力时刻指向平衡位置;
②回复力是按效果命名的, 可由任意性质的力提供.可以是几个力的合力也可以是一个力的分力;
③合外力:指振动方向上的合外力,而不一定是物体受到的合外力.
④在平衡位置处:回复力为零,而物体所受合外力不一定为零.如单摆运动,当小球在最低点处,回复力为零,而物体所受的合外力不为零.
3、平衡位置:是振动物体受回复力等于零的位置;也是振动停止后,振动物体所在位置;平衡位置通常在振动轨迹的中点。“平衡位置”不等于“平衡状态”。平衡位置是指回复力为零的位置,物体在该位置所受的合外力不一定为零。(如单摆摆到最低点时,沿振动方向的合力为零,但在指向悬点方向上的合力却不等于零,所以并不处于平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