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3·南京师大附中模考)《吕氏春秋》载:“纣之同母三人,其长曰微子启,其次曰仲衍,再其次曰受德。受德乃纣也,其少矣。纣母之生微子启与仲衍也,尚为妾,已而为妻而生纣。纣之父、纣之母欲置微子启以为太子,太史据法而争之曰:‘有妻之子,而不可置妾之子。’故纣为后。”上述材料最能说明
A.商纣为王不符合当时的制度规定 B.商纣因得到大臣的支持得以继位
C.商王对于王位继承的发言权很小 D.商朝末期嫡长子继承制已经确立
【答案】D
【解析】根据“纣母之生微子启与仲衍也,尚为妾,已而为妻而生纣”“有妻之子,而不可置妾之子”可知继承原则是嫡长子继承制即传嫡不传庶,表明商朝末期嫡长子继承制已经确立,故D项正确。A项观点错误。商纣得以继位是“据法”即依据宗法制的继承原则,B项错误。C项在材料中不能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