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解释学家伽达默尔曾经写到,“必须一开始便对文本的异己性保持敏感,这种敏感既不涉及所谓的中立,亦不意味泯除自我,而是为自己的先存之见和固有理解让出块空地。”是的。
读罢这读材料,我可以赞叹丹麦人或孟子“放长线钓大鱼”的智慧,似乎让每条鱼都长到最大也更符合“边际等效原则”。然而,至此我不禁要拷问我先入为主的立场。对那些鱼来说呢?我们所谓的“智慧”对它们又是何等的残忍?捕杀它们的同时我们不在忏悔而在寻求利益的更大化!
这,是我们自私的“智慧”。
我不否认我们应该有远见,然而更值得我们关注的不在于此。正如野夫所说,我们“不能摒除人为之人的底线思考和本能恻隐”。
如果可恨的假奶粉制造商说,他们不会使那些食用假奶粉、毒奶粉的婴儿立即致命,这样他们可以只掺一点假成分,获得更多利益。我们会称之为“智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