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情分析】
《2010年新课标考纲》对“语言表达”的要求是“准确、鲜明、生动、简明、连贯、得体”。题型主要有选择填空、简析评价、改写修正、拟句扩句和短文写作五种。这个考点每年每省都要考到。具体说:第一、对“语言表达连贯”的考查,命题形式向着主观题、选择题等多种形式并举的方向发展。例如,2009年全国卷Ⅰ、Ⅱ采用了选择题形式,而广东、山东、福建、湖北、四川、浙江等省市的高考卷则采用的是主观题形式。第二、对“语言表达简明”的考查,命题形式主要是对赘余的语句语段进行判断修改删除,如09年海南、宁夏卷。
【知识交汇】
“准确”指在正确理解文意、句意的基础上,把握句段的关键信息、内容要点、中心思想,按照题目的要求,使词语运用、句式选择、语气选择等方面完全符合表达目的。准确,在语言运用试题的各种题型中均有考查。包括所用语言符合特定的情境,符合特定的身份地位,正确地运用谦尊称呼,准确表达褒贬感情,准确表达喜怒哀乐的心理状态,正确使用口语、书面语,准确表达范围大小、程度深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