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日前发布。该细则规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评卷、统一成绩管理,今年1月开始首次考试。自2008年秋季后入学普高学生,以及报考学业水平考试的社会考生均适用这一细则。
据了解,江西省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根据考生得分成绩按百分比划分四个等级。成绩不及格者可参加下次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公布等级,不公布分数。该成绩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水平的主要依据,是决定普通高中学生是否具备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同时也是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记者:徐光明)